1、军区。军区是根据战略需要划分的军事区域的军队一级组织。由中央军委直接领导,设有领导机关。目前共划分为7大军区,即:北京军区、沈阳军区、济南军区、南京军区、广州军区、成都军区、兰州军区。
2、省军区。省军区隶属于军区,同时又是省委、自治区党委的军事工作部门,下设若干个军分区,警备区。
3、卫戌区。卫戌区是担负一国首都或其它某一地区的警备和卫戌勤务的军队组织。北京卫戌区隶属北京军区,下设卫戌部队。
4、警备区。警备区是担负某一城市或地区的警卫和守备任务的军队,隶属于军区或省军区。
5、要塞区。要塞区是在海防要地设立的军队组织,也指划定的国防要地,即若干相互协同的要塞组成的联防地域。防区有永备工事,配备较强的火力,储备充足物资,形成独立的防御体系。
6、守备区。守备区是担负军事要地防御任务的军队组织。相当于师或团级,辖若干守备团或营,隶属于要塞区或军区,担负驻守地区的设防和坚守任务。
7、军分区。军分区是在省军区或相当于省一级的军区范围内,按地区、省辖市、自治州、盟等行政区划设立的军队一级组织,隶属于省军区。
8、人民武装部。人民武装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县相当于县的市和大城市区一级的地方党委和政府内设立的军事工作领导部门,负责所在行政区内民兵的组织、训练、指挥及兵役、动员等人民武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