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或武装力量的军事指挥机关。其主要任务是在总参谋长领导下,贯彻执行最高统帅和国防部长的命令、指示,搜集和提供情报,拟定和组织实施战略战役计划和动员计划,指挥并协调各军种、备战区及各种武装组织的作战行动。有的总参谋部还负责拟定和组织实施武装力量建设计划,掌管军队的组织建设、装备计划以及军事训练、行政管理等事务。
在世界上,普鲁士军队于1785年开始设立参谋部,负责为统帅传令联络、搜集情报,到1806年发展为独立的作战参谋机构。19世纪下半叶至20世纪初,奥匈帝国、法国、俄国、日本、美国和英国等先后建立起总参谋部或类似的机构。在第一次和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各国的总参谋部先后发展成为军事领导指挥的中枢。现在,世界上大多数国家设有总参谋部或类似的机构,基本职能大体相同,但名称、隶属关系与性质不完全一样。比如前苏联的武装部队总参谋部,是最高统帅通过国防部长对武装力量实施指挥的中枢环节;美国的参谋长联席会议,是总统、国防部长的军事顾问和作战指挥机构;英国的国防参谋部,是首相、国防大臣的军事咨询机构和对军队实施指挥的机构;法国的参谋长委员会,则是国防部长领导下的军事咨询机构,战时在总统领导下实施作战指挥。中国于1911年4月,清朝政府设立了类似总参谋部的军咨府。1946年,国民政府军队设立了参谋本部,由参谋总长负责领导。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是在人民军队创建和发展过程中逐步建立与发展起来的。1927年8月1日南昌起义时,设立了参谋团,负责制定军事计划,指挥军事行动。1928年7月,中国共产党第六次代表大会以后,在中央军事部下设立参谋科。1931年l1月,正式成立工农红军总参谋部,统一负责红军的作战指挥和军事训练。1935年6月,总参谋部改称中国工农红军总司令部,到抗日战争初期,又改为总参谋部,中央军委设立参谋长,负责领导总参谋部的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总参谋部隶属于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设有作战、通信、情报、军务、军训、军校、军事运输、人民武装、测绘和气象等部门。到1954年,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隶属于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总参谋部进行了充实调整,增设外事、机要与管理部门。根据1958年军委扩大会议的规定,总参谋部作为中央军委统帅全军的军事工作机关,其职责是:在中央军委领导下,负责组织计划军队的编制、装备、训练、兵役、动员、战场准备、工程建设、作战指挥、行政管理、后备力量建设等方面,并负责组织各部门的协同,调节和解决军事工作中共同有关的各项问题。此后,随着国防建设的发展,总参谋部经过整顿、精简、调整,组织机构进一步健全完善,并不断加强指挥手段建设,进一步提高了组织指挥效能。在革命战争年代,先后担任总参谋长的有叶剑英、刘伯承、肖劲光、滕代远、彭德怀、周恩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历任总参谋长有徐向前、聂荣臻(代)、粟裕、黄克诚、罗瑞卿、杨成武(代)、黄永胜、邓小平(兼)、杨得志、迟浩田、张万年。现任总参谋长傅全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