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义
拼音:yù míng
英文全名:domainname
Internet地址中的一项,如假设的一个地址与互联网协议(IP)地址相对应的一串容易记忆的字符,由若干个从a到z的26个拉丁字母及0到9的10个阿拉伯数字及“-”、“.”符号构成并按一定的层次和逻辑排列。也有一些国家在开发其他语言的域名,如中文域名。域名不仅便于记忆,而且即使在IP地址发生变化的情况下,通过改变解析对应关系,域名仍可保持不变。企业、政府、非政府组织等机构或者个人在域名注册查询商上注册的名称,是互联网上企业或机构间相互联络的网络地址。
网络是基于TCP/IP协议进行通信和连接的,每一台主机都有一个唯一的标识固定的IP地址,以区别在网络上成千上万个用户和计算机。网络在区分所有与之相连的网络和主机时,均采用了一种唯一、通用的地址格式,即每一个与网络相连接的计算机和服务器都被指派了一个独一无二的地址。为了保证网络上每台计算机的IP地址的唯一性,用户必须向特定机构申请注册,分配IP地址。网络中的地址方案分为两套:IP地址系统和域名地址系统。这两套地址系统其实是一一对应的关系。IP地址用二进制数来表示,每个IP地址长32比特,由4个小于256的数字组成,数字之间用点间隔,例如100.10.0.1表示一个IP地址。由于IP地址是数字标识,使用时难以记忆和书写,因此在IP地址的基础上又发展出一种符号化的地址方案,来代替数字型的IP地址。每一个符号化的地址都与特定的IP地址对应,这样网络上的资源访问起来就容易得多了。这个与网络上的数字型IP地址相对应的字符型地址,就被称为域名。
可见域名就是上网单位的名称,是一个通过计算机登上网络的单位在该网中的地址。一个公司如果希望在网络上建立自己的主页,就必须取得一个域名,域名也是由若干部分组成,包括数字和字母。通过该地址,人们可以在网络上找到所需的详细资料。域名是上网单位和个人在网络上的重要标识,起着识别作用 ,便于他人识别和检索某一企业 、组织或个人的信息资源,从而更好地实现网络上的资源共享。除了识别功能外,在虚拟环境下,域名还可以起到引导、宣传、代表等作用。
通俗的说,域名就相当于一个家庭的门牌号码,别人通过这个号码可以很容易的找到你。
2、起源
IP地址是Internet主机的作为路由寻址用的数字型标识,人不容易记忆。因而产生了域名(domain name)这一种字符型标识。
DNS最早于1983年由保罗·莫卡派乔斯(Paul Mockapetris)发明;原始的技术规范在882号因特网标准草案(RFC 882)中发布。1987年发布的第1034和1035号草案修正了DNS技术规范,并废除了之前的第882和883号草案。在此之后对因特网标准草案的修改基本上没有涉及到DNS技术规范部分的改动。 DNS即为域名解析服务。
3、构成
以一个常见的域名为例说明,baidu网址是由二部分组成,标号“baidu”是这个域名的主体,而最后的标号“com”则是该域名的后缀,代表的这是一个com国际域名,是顶级域名。而前面的www.是网络名, 为www的域名。
DNS规定,域名中的标号都由英文字母和数字组成,每一个标号不超过63个字符,也不区分大小写字母。标号中除连字符(-)外不能使用其他的标点符号。级别最低的域名写在最左边,而级别最高的域名写在最右边。由多个标号组成的完整域名总共不超过255个字符。
一些国家也纷纷开发使用采用本民族语言构成的域名,如德语,法语等。中国也开始使用中文域名,但可以预计的是,在中国国内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以英语为基础的域名(即英文域名)仍然是主流。
域名系统是分层的,允许定义的子域。域组成的至少一个字,标签。如果有多个标签,标签必须用点分开。在一个域名中,最右边的标签,必须选择从列表中的名称的顶级域名,也被称为顶级域(中英文顶级域名或TLD)。前极右翼组成的标签,标签上有一些限制。
4、发展历史
1985年,Symbolics公司注册了第一个.com域名。当时域名注册刚刚兴起,申请者寥寥无几。
1993年Internet上出现WWW协议,域名开始吃香。
1993年Network Solutions(NSI)公司与美国政府签下5年合同,独家代理.COM、.ORG、.NET三个国际顶级域名注册权。当时的域名总共才7000左右。
1994年开始NSI向每个域名收取100美元注册费,两年后每年收取50美元的管理费。
1998年初,NSI已注册域名120多万个,其中90%使用".COM"后缀,进帐6000多万美元。有人推算,到1999年中期,该公司仅域名注册费一项就将年创收2亿美元。
1997年7月1日,作为美国政府"全球电子商务体系"管理政策的一部分,克林顿总统委托美国商务部对域名系统实施民间化和引入竞争机制,并促进国际的参与。7月2日,美国商务部公布了面向公众征集方案和评价的邀请,对美国政府在域名管理中的角色、域名系统的总体结构、新顶级域名的增加、对注册机构的政策和商标事务的问题征集各方意见。
1998年1月30日,美国政府商务部通过其网站正式公布了《域名技术管理改进草案(讨论稿)》。这项由克林顿总统的Internet政策顾问麦格日那主持完成的"绿皮书"申明了美国政府将"谨慎和和缓"地将Internet域名的管理权由美国政府移交给民间机构,"绿皮书"总结了在域名注册查询问题上的四项基本原则,即移交过程的稳定性、域名系统的竞争性、"彻底的"协作性和民间性,以及反映所有国际用户需求的代表性。在这些原则下,"绿皮书"提出组建一个民营的非盈利性企业接管域名的管理权,并在1998年9月30日前将美国政府的域名管理职能交给这个联合企业,并最迟在2000年9月30日前顺利完成所有管理角色的移交。
1998年6月克林顿政府发表一份白皮书,建议由非盈利机构接管政府的域名管理职能。这份报告没有说明该机构的资金来源,但规定了一些指导原则,并建议组建一个非盈利集团机构。
1998年9月30日美国政府终止了它与域名提供商NSI之间的合同。双方的一项现有协议将延期两年至2000年9月30日。根据该协议,NSI将与其他公司一道承接Internet顶级域名的登记工作。NSI和美国商务部国家电信和信息管理局(NTIA)将于1999年3月31开始分阶段启动共享登记系统,至1999年6月1日完全实施。
1998年10月组建ICANN,一个非盈利的Internet管理组织。它与美国政府签订协议,接管了原先IANA的职责,负责监视与Internet域名和地址有关的政策和协议,而政府则采取不干预政策。
2001年,在澳大利亚召开的ICANN大会上[1] ,互联网国际域名管理机构ICANN通过决议,从近50个申请中遴选出7个新顶级域名来满足域名市场的需求。该机构理事会推出的7个顶级域名分别为代表航空运输业专用的.ero;面向企业的.biz;为商业、行业协会专用的.coop;可以替代.com通用域名的.info;博物馆专用的.museum;个人网站专用的.name;会计、医生和律师等职业专用的.pro。